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1]81号文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豫政办[2001]12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和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实施方案》(豫整顿文[2002]2号)的统一部署,4月份以来,我省全面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从省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于8月29日至9月9日对各省辖市、各部门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重点是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情况以及我省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河南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实施方案》(豫整顿文[2002]2号)的落实情况,其主要内容是:
1.检查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重点是立项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等办理情况,实施规模与批准建设规模是否相符;
2.检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重点是有无规避招标、规避公开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等;
3.检查工程承包情况,重点是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等;
4.检查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重点是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有无违反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
二、联合检查组的组成及检查对象
联合检查组由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办公室从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民航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煤炭管理局、省邮政局、省电力公司等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分六个组,分别由建设、计划、交通、水利、通信管理、煤炭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任组长,检查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煤炭、粮库、邮政、通信、电力等项目。
第一组 组长单位:省建设厅
成员:省建设厅(2人)、省监察厅(1人)、省计委(1人)、省电力公司(2人)、省邮政局(2人)
重点检查对象: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电力、邮政
检查地点:郑州、洛阳、三门峡
第二组 组长单位:省计委
成员:省建设厅(2人)、省粮食厅(2人)
重点检查对象: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粮库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检查地点:开封、商丘、周口
第三组 组长单位:省交通厅
成员:省建设厅(2人)、省公安厅(2人)、省交通厅(1人)
重点检查对象:交通工程、开发区的各类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检查地点:漯河、驻马店、信阳
第四组 组长单位:省水利厅
成员:省建设厅(2人)、省水利厅(1人)、省信息产业厅(2人)
重点检查对象:水利专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电子专业工程
检查地点:许昌、平顶山、南阳
第五组 组长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成员:建设厅(2人)、省通信管理局(1人)、省民航局(2 人)
重点检查对象: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开发区各类工程、通信专业工程
检查地点:新乡、济源、濮阳
第六组 组长单位: 省煤炭管理局
成员:省建设厅(2人)、省经贸委(2人)、省煤炭管理局(1人)
重点检查对象: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煤炭专业工程、国家财政债券重点技改工程
检查地点:焦作、鹤壁、安阳